自4.22日起广州限购政策再次明确,响应住房不炒原则,限购升级调整,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对人才购房出台最新细则。
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(含离异)人士,购买商品住房时,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,不得补缴。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、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。
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
将越秀区、海珠区,荔湾区、天河区、白云区、黄埔区、番禺区、南沙区、增城区9区个大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。
本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施行,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