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金融工作局、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山监管分局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从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、优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机制、优化限购区域、加大购房金融支持力度、优化土地供应等6方面提出支持措施,因城施策促进中山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。今后,我市将继续毫不动摇坚持“房住不炒”定位,落实城市主体责任,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,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《通知》明确,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,根据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造价、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支付使用的条件等因素,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,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。通过上述措施,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,超过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。
《通知》明确,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,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,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;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贷款优惠支持力度;提高住房公积金对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的贷款优惠额度;提高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提取额度;全面支持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办理商转公业务。随着加大住房公积金优惠支持力度,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,有效保障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。
《通知》明确,优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机制,优化销售价格备案审批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,允许商品房销售价格在合理区间网签备案。该政策有利于减少房地产企业备案频次,提高房地产企业办事便利度。
《通知》明确,坚持中心城区限购政策,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明确为东区街道、石岐街道,其中岐江新城规划范围不列入限购区域(岐江新城规划范围指:北至小榄水道,西至港口河(包含岐港片区和海景片区),南至五马峰-中山站片区,东至沙港路-置业路-烟筒山)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,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,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。通过优化限购区域,将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。
《通知》明确,加大购房金融支持力度,商业银行要准确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,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。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,提升个人住房贷款放款时效。接下来,我市各商业银行将进一步合理制定房贷利率,购房者购房资金压力将进一步得到缓解。
《通知》明确,优化土地供应,加大重点地区土地出让供应,合理调控供地规模、节奏和结构,优化土地价款支付时间。采取上述措施,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产城融合,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促进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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